搜集人:冯锦锡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3层
【案件情况】
2018年至2019年间,周某甲与林某某共同商定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相互配合围标、陪标,以便使得约定的被不起诉单位**软件公司作为中标人顺利中标,并约定由中标人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按照100万以下工程支付3000元,100万至300万的工程支付5000元,300万以上工程支付8000元的标准给予陪同围标的投标人报酬,并交由吴某某、周某乙等人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进行具体操作办理对接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具体分述如下:
1.2018年,被不起诉单位**软件公司以及周某甲在*市**贸易信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技术开发采购项目(CZ2018-****)的投标过程中,串通**公司陪标,中标金额为245万元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
2.2019年,被不起诉单位**软件公司以及周某甲在*市**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串通**公司投标,中标项目金额413万元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
上述中标项目金额共计658万元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
2020年9月25日,公安机关分别在*市*区**路**号**街**栋**房抓获林某某,在*市*区**镇**苑**座**房抓获周某甲,在*市*区**街道**路**号**小区**栋**号抓获周某乙,并扣押华为手机一部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2020年10月9日,公安机关在*市*区**路**号**栋**软件公司抓获吴某某。
2020年10月29日,周某甲代表被不起诉单位**软件公司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林某某代表**公司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
【处理结果】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并进行了企业合规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单位**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不起诉。
华为手机软件很快退出 ,经企业合规整改验收,作不起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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